新《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 网络售卖食品须持证
发布日期:2015/11/19 15:02:29     浏览量: 17468
    商洛新闻网讯:最近,做网店销售商洛特产的唐先生遇上了烦心事,他一直在犹豫是继续做网店卖特产还是转行做其他?原来是网络店主遇上新《食品安全法》,为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而犯愁。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0月1日实施,新法首次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

    无证网店:不能发布新食品
 
    早在国庆长假前,淘宝卖家“沧秋心”经营的“一棵树特产店”店铺收到了要求备案的通知:“亲爱的卖家,根据新食安法要求,经营食品都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农产品除外)”。
 
    沧秋心告诉记者,他的店铺以商洛本地特产为主,销售的商品中有茶叶和蜂蜜等。他说,目前淘宝网食品商品共包含9个一级类目,主要有零食、坚果、特产、酒类、粮油米面、南北干货、传统滋补营养品、茶、冲饮料、水产肉类、保健食品、奶粉等等。如果网店未按时上传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就不能发布新的商品。
 
    最近想开淘宝店铺卖家乡手工柿饼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已经被告知先去办理许可证,才能申请新店铺。”
 
    无证:自制食品朋友圈不能随便卖
 
    现在很多消费者习惯于通过网络渠道购买食品,爱好网购的张女士说:“我经常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东西,像早餐吃的蜜枣饼干就是直接通过微信转账付款,让人家把东西送过来。”而新食品安全法明确将严管这些自制产品,消费者在选这些商家的时候都应看其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将承担相应责任。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办证: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办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李丹宏科长介绍,《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中要求,“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
 
    记者了解到,关于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如果租用的房子是民宅并非商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实体经营场所,那么需要在居委会开具一张住宅转商用的证明,才可到工商局领取相应的申请表格。在此之前,一定要先办理健康证才行。办理证件只收取工本费,材料齐全提交后2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证件。